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渠道,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对自身责权利的认识更加明晰,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进行系统推进,从而发挥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作用,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存在问题
在政策推动方面突出表现为:顶层设计不够,缺乏政策支撑,制度建设配套性不够。发挥作用要求原则性提法多,渠道设计和平台搭建还有欠缺。一些党代表反映,履行职责名不正言不顺,即便做了工作,也往往被视为职务行为,没有凸显出党代表的作用。
在组织管理方面突出表现为: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不够健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些党代表认为:党代表有“政治身份”而无“政治地位”,与党代表应有的责任不相符。同时因工作变动等因素,部分党代表流动性偏大,日常管理跟不上,代表缺乏归属感,一定程度影响了其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在履职能力方面突出表现为:培训交流不够,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素质需进一步提升、结构需进一步优化。部分党代表对自己职责权利不清楚,缺乏参政议政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开会“随意溜”,会后“各顾各”。
在活动载体方面突出表现为:活动内容偏少,发挥作用渠道不畅。有发挥作用的主观愿望,缺少发挥作用的有效渠道。开会期间“红红火火”,闭会期间“悄无声息”,发挥作用“一站停留”,而非“全程畅通”。这也造成基层一线党代会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不经常,履行职责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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