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医药〔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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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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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关于组织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资格认定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卫中〔2008〕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样式的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满3年(合同书于2013年6月30日前签订并公证的考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资格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26号)要求,自2016年起,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参加补考的考生,须提供“2015年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成绩单”复印件;
7.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出师考核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1份;
3.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学历或学历证明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1份;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复印件1份;
7.参加补考的考生,须提供“2015年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成绩单”复印件。
四、考核时间
2016年7月26、27日。
五、考核地点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卫生计生委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于2016年6月6日-24日期间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1份(见附件3)及考生报名材料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二)准考证由各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制作并发至考生,并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存根寄至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
(三)请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6月25日前将临床实践本领考核、综合笔试考场具体地点和考务工作安排情况报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
(四)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公布并下发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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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卢德宏、蔡石凤、周晓露
联系电话:0771-2618852? 5856169? 2801309
电子邮箱:1136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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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3.201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考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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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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