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新聞辦6日發表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白皮書介紹,目前,西藏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1787處,住寺僧尼4.6萬多人﹔現有活佛358名,其中60多位新轉世活佛按歷史定制和宗教儀軌得到認定。
多年來,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各種宗教、各個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
白皮書說,在西藏自治區,各大宗教的各種傳統節慶活動正常進行,大型宗教活動如轉神山神湖活動、薩噶達瓦節、展佛節、跳神節、朝覲等40多種群眾性重大宗教節慶活動得以保護和繼承。信教群眾家中幾乎都設有小經堂或佛龕。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信教群眾達百萬人次。為滿足不同信教群眾的宗教需求,目前西藏還有清真寺4座,天主教堂1座。這些宗教也依法得到了尊重和保護,依法依規開展正常宗教活動,與其他宗教平等和諧相處。
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西藏宗教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藏傳佛教僧人學經制度不斷完善。在北京和拉薩分別建有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和西藏佛學院,作為藏傳佛教高級宗教人才培養基地,系統招收培養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西藏60多座各教派寺廟開辦有寺廟自辦的學經班,完全按照傳統習慣進行宗教學修和學位學銜的考核晉升。
2005年開始,每年在北京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舉行藏傳佛教“拓然巴”高級學銜考試和授予儀式,在大昭寺和拉薩三大寺進行格西“拉讓巴”學位考試。截至目前,已有84名學經僧人獲得了格西“拉讓巴”學位,46名僧人獲得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學銜。(記者崔靜、任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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