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忻州市政府辦公廳發出通報,對五台縣“3·22”火情、“3·25”火災處理情況進行公布。除肇事者被依法行政拘留外,30名有責不盡的干部也一同領到罰單,其中東雷鄉鄉長徐玉斌被免職,包村包片領導東雷鄉武裝部長鄭樹榮被撤職,對未認真執行現場滅火指揮部調度的豆村鎮武裝部長白愛雲免職,另外7名未按時趕赴火場的巡特警大隊隊員被辭退。
3月22日,五台縣東雷鄉下庄村村民鄭富良在自家責任田內焚燒農作物秸稈引發荒火,過火面積88.5畝。這起火情后本應引起相關干部足夠的警醒,然而責任意識的缺乏導致3天后更大的一場火災降臨。3月25日,同屬東雷鄉管轄的五台縣山金礦業有限公司在該鄉嶺底村礦區違規啟用160KVA變壓器引發火情,小火燃成大火,蔓延過境至代縣灘上鎮,造成過火面積達1210.5畝森林火災。
依據有關規定,“3·22”火情肇事者鄭富良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3·25”火災肇事單位五台縣山金礦業有限公司,被責令停工整頓、賠償火災損失,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肇事人盧來全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3月31日,經五台縣委常委會、五台縣紀委、監察局研究,對相關部門責任干部分別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記者王利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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