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校组[2015]6号
机关党委、各处室:
经2015年8月13日校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事业岗位晋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铜陵太阳城赌城:校务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事业岗位晋升暂行办法
为做好我校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太阳城赌城:转发人事部<太阳城赌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岗位晋升基本条件
由下一等次岗位晋升上一等次岗位的基本条件是:符合上一等次岗位的任职条件;在下一等次岗位至少完成过一次完整聘期;近3年各项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申报的上一等次岗位有空额。
三、晋升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通知、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形成建议人选名单、研究确定、公开公示、报批、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在校园网发布空缺岗位及申报相关事项。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向组织人事处报送《事业人员岗位晋升申报表》、表彰证明材料和近3年工作情况总结。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需向教务和学员管理处、科研管理和服务处提供本人近3年教学、科研相关材料。
为便于统计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核算时间统一截止至上一完整学期期末,并向前核满3年。
3.资格审核。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近3年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教学、科研业绩评分;校学术委员会太阳城赌城:申报人员教科研成果评审;民主测评等。
5.形成建议人选名单。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
6.研究确定。将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报请校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7.公开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8.报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9.签订合同。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晋升综合评价
(一)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处室对申报人员近3年各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1.教学实绩:35分。
2.科研成果:30分。
3.表彰得分:10分。其中: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计10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一次计5分;获市(厅)级表彰奖励,一次计2分;获市级部门表彰奖励一次计1分;获校内表彰奖励一次计0.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10分。
4.交办业绩:10分。由校委成员根据申报人员近3年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和综合表现予以打分。
5.考核得分:3分。年度考核中,每取得一次优秀等次计1分。
6、任职情况:12分。截止岗位竞聘公告发布之日核算。其中:工龄每满1年计0.2分,最高6分;现岗位任职年限每满1年计0.4分,最高6分。
7.兼职教师教学实绩部分按事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测评,并折算分值;科研成果据实核算。
8.专职教师近3年参加挂职连续2个月及以上、进修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逐次核定),其间教学实绩按近3年在校期间平均得分折算;科研成果据实核算。
(二)事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总分为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1.民主测评:60分。由所在处室负责人评价和所在处室民主测评组成,权重分别为40%、60%。其中,所在处室民主测评应在个人作近3年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进行,参加测评人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处室总人数的80%,得分根据实际所得票数占参加测评人员总数的比重予以折算。
2.表彰得分:12分。其中: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计12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一次计6分;获市(厅)级表彰奖励,一次计3分;获市级部门表彰奖励一次计1分;获校内表彰奖励一次计0.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12分。
3.交办业绩:22分。由校委成员根据申报人员近3年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和综合表现予以打分。
4.考核得分:6分。年度考核中,每取得一次优秀等次计2分。
工勤人员取得任职资格、申报上一等级岗位的,综合评价得分不应低于80分,否则不予晋升。
五、有关事项
(一)组织领导
在校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实施。
(二)职责分工
1.教务和学员管理处:负责制定教学实绩评分办法,完成申报人近3年教学业绩评分等工作。
2.科研管理和服务处:负责制定科研成果评分办法,完成申报人近3年科研业绩评分等工作。
3. 组织人事处:负责发布通知、资格审核、汇总得分、公开公示、报批及签订合同等工作。
4.机关党委:负责晋升工作的纪律监督。
5.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教学和科研业绩进行评审。
6.各相关处室:负责本处室事业人员岗位晋升相关工作。
本办法自校委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岗位晋升教学评分细则
岗位晋升科研评分细则
岗位晋升申报表
岗位晋升教学评分细则
一、教学评分要素及分值
1、优质课:10分
2、教学课时(主体班按实际发生的课时计算,研究生班等澳门太阳城赌城班次课时按50%进行折算):10分
3、教学专题开发(含招标专题、时政宣讲专题和特色专题):5分
4、教学方式创新:5分
5、精品课:5分
二、评分细则:
1、优质课:10分除以考核期内获优质课最多的人的优质课次数作为基本分,计算出每个人的优质课得分;
2、教学课时:10分除以考核期内教学课时最多的人的总课时作为基本分,计算出每个人的教学课时得分;
3、教学专题开发:5分除以考核期内教学专题开发最多的人的新专题数作为基本分,计算出每个人的教学专题开发得分;
4、教学方式创新:主持教学创新的教师每门课计1分,累计不超过5分;
5、精品课:市级精品课每门1分,省级精品课每门3分,国家级精品课每门5分,同一门精品课按最高级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
6、以上五项得分合计作为岗位晋升人员的教学实绩总得分。
岗位晋升科研评分细则
一、论文论著
1.A类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每篇(部)计10分;
2.B类论文,每篇计8分;
3.C类论文,每篇计5分;
4.D类论文,每篇计2分;
5.在各级内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分;
二、课题
6.国家级规划课题,每项计30分;
7.省级规划及国家级部门课题,每项计20分;
8.市级规划及省级部门课题,每项计10分;
9.市级合作课题,每项计6分;
10.市级部门及校级课题,每项计3分;
三、获奖
11.国家级社科一、二、三等成果奖,分别计50、40、30分;
12.省级社科一、二、三等成果奖,分别计30、25、20分;
13.市级社科一、二、三等成果奖,分别计20、15、10分;
14.校级社科一、二、三等成果奖,分别计10、7、3分
15、国家级理论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15、10分;
16.省级及国家级部门理论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7、4分;
17.市级及省级部门理论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18.市级部门理论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
四、领导批示
19.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每项计35分;
20.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每项计25分;
21.正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每项计15分、副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每项计10分;
五、几点说明
22.根据岗位晋升暂行办法,科研成果所占分值为30分。竞聘人员按照岗位晋升《科研成果评分办法》打分,以科研成果总分值(30分)除以最高分为基数,量化为科研成果最后得分。
23.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24.对合作成果,主持人(或第一作者)、执笔人分别享受20%、60%份额,其余均分;或以主持人或第一作者书面说明为准,未作说明的成果归属于第一作者;
25.科研成果以本年度统计为准。
注:本表连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上报。